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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教职工评先评优条例
(2019 年 11 月 2 日九届七次教代会通过)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11-18 点击数: 【字体:

一、指导思想

弘扬先进,树立典型,激发教师工作热情;示范引领,榜样感召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;

锤炼队伍,改革创新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根据园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校实际,

特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评选对象、范围和程序

1、评选对象: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 年及以上的本校(或区内流动至本校的)在册在岗

教职工。

2、评选范围:(1)校级:先进工作者、年度考核优秀、星级教师、各条线先进等校级各

类先进荣誉。

(2)区级及区级以上的各类先进荣誉。

3、评选程序:(1)教师自主申报或集体民主推荐 (2)考核小组考核 (3)公示,区级

及以上先进推荐上报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1、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导向、激励和引领作用,坚持实事求是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

的原则,确保评先评优工作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并按要求进行公示,接受广大教职员工

的监督。

2、一般为考评当年度教育教学工作。如发生情节严重、影响学校声誉的事项,可追究几

个年度,具体一事一议。

四、考核工作小组

党支部、校长室、部门负责人、部分工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。

五、考核内容

师德、教育工作、教学工作、教科研、出勤、继续教育、民主测评等七方面

(一)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

1、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(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

终身学习)开展工作。

2、做好“教学七认真”工作,所教班级学生成绩优良(或接差班进步明显)。

3、参与学校教科研活动,撰写教育教学论文,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。

4、每学年至少开设一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(不含教研组每人公开课),鼓励教师积极向

教导处申请开设校内公开课,或参加区级及以上评优课、公开课活动,评价较好。

5、正常上下班,公出或病事假等执行学校考勤规定,认真履行请假手续。

6、继续教育每年完成 100 学时及以上,其中区级及以上 50 学时。

7、民主测评满意度在 90%以上。

(二)参评对象有以下情况的优先评比

1、师德师风表现突出,被媒体表彰或奖励。

2、教学工作成绩突出。

3、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基本功、评优课、实验操作等竞赛中成绩优秀。

4、辅导学生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竞赛中成绩优秀。

5、教科研成绩突出。

6、其他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特殊贡献者,由党政联席会议审议。

(三)参评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评比

1、工作中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。

2、因工作失误或失职被投诉,经查属实的。

3、出现体罚、变相体罚等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4、在办公室看与学科备课无关的电影或玩游戏、炒股等,经核查属实的。

5、索要、收取家长礼物,经核查属实的。

6、进行有偿家教,经核查属实的。

7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。

8、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,有旷工或旷课现象的。

9、在师生和家长中,散布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言论,经核查属实的。

10、学校“七认真”检查中,存在较大问题的。

11、参加学校或园区等重要活动或比赛,消极对待,导致反响较差或成绩较差的。

12、因违法违纪受校级及校级以上处理或处罚的。

(以上情况将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扣除人民币 500 元到 5000 元,特别严重的将

上报园区教育局处理)

13、上级组织的调研中,未评到优良等第的。

14、测试(含中考、六年级毕业考、园区抽测、校内统测等)成绩较差的。

15、开会(含升旗仪式)统计中,年度无故缺席 2 次或迟到早退累计 6 次以上。

16、出勤统计中,年度迟到和早退累计 30 次以上(含爱心假);或年度事假累计 8 天以

上;或年度病假累计 15 天以上;或不在岗时间累计 30 天以上。

六、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。

七、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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