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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
(2019 年 11 月 2 日九届七次教代会通过)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11-18 点击数: 【字体:

一、基本要求

1.全校教职工按学校作息时间上、下班,实行坐班制。教职工作息时间:

上午 7:35—11:35;下午 12:50—16:50。

2.坐班要求:

(1) 按时上班

(2) 按时上课(含早读、辅导、监考)

(3) 按时参加学校及部门集体活动(升旗仪式、校、组、党、团活动等)。

(4) 按时到达学校或主管部门临时指定的岗位。

二、请假办法:

1、教职工因病、因事请假必须填写纸质《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教职工请假单》(见附 1,

病假附挂号单、医生证明等;公假附通知)。请假单中的课务安排情况及教育工作安排情况均

须妥善安排并如实填写,并请教务处和德育处负责人签名。

2、请假 1 天以内(含 1 天)的由年级组长审核、分管校长审批;请假 1 天以上的由年级组长

审核、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;中层副职及以上行政人员请假须向校长报备。

3、因特殊情况,无法事先请假的必须利用电话、微信、QQ 等方式迅速向校长请假(或委托

他人即刻办理),并于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工论处。

4、请假教师批准后的请假单交年级组长留存,于次月第 1 周报送校长办公室。请假工作由校

长办公室负责管理,安排专人按月统计、审核,于次月 5 日通过校园网平台公示。

5、教职工请公假(如外出参加会议、培训学习、教研活动、学历进修等)需有凭证,且事先

安排好自己的课务(原则上是调课),否则作为事假。

6、婚假、产假(包括女教职工怀孕期、哺乳期工作时间)、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结合学

校实际执行,提前办理请假手续。

7、教职工出国须向校长报备;中层副职及以上行政人员离开苏州须向校长报备。

8、凡未请假离岗、逾假不归、因私擅自调课,一律视为旷工。

三、考勤办法:

1、迟到、早退:

①每天迟到 30 分钟以内为一次(包括上班时间内中途外出),满 4 小时为半天事假,应

主动打卡并到门卫处登记。

②迟到早退(含中途外出 30 分钟以内为一次)全月累计满 8 次为半天事假;

③每次迟到在 5 分钟内,视实际情况适当不计。

2、病假(以医院的病假证明书及挂号单、病历卡等为证):

①每天扣 80 元;

②长病假(区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)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。

③若以病假名义外出旅游或经营其它工作,一经查实,每天扣 1000 元。

3、事假:

①每天扣 150 元。

②长事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。

③若以事假名义外出旅游或经营其它工作,一经查实,每天扣 1000 元。

四、其它事项规定:

1、教职工上下班、外出学习、开会、教研等进出校门,需自觉在传达室考勤,若忘记考

勤,是否迟到、早退以传达室记载为证,记录不全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,做好记载,

作为考核依据,否则作事假。

2、满勤奖:全月没有请假、中途外出(因私)、迟到、早退等,每月奖励 300 元(全年

计发十个月)。

3、出勤奖:全月请假、中途外出(因私)、迟到、早退等均在半天(含半天)爱心假内,

每月奖励 100 元(全年计发十个月)。

4、销假:请假结束应在首次返校工作日到校办销假,并按要求向分管校长当面汇报。

5、病假、事假包含法定假期,其法定假期视为请假,寒暑假同样执行。

6、考勤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依据。

7、本条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校长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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