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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 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(试行)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4-17 点击数: 【字体:

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

 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(试行)

(一)评定目的

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成绩与不足,鼓励学生发扬优点,克服缺点,促使学生不断自我完善,健康发展。通过评定还可以检查学校德育工作的状况,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。

(二)评定依据

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品德评语和评定品德等级。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教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、内容和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为依据。评定等级可分为优秀、优良、良好、合格、须努力五等。

(三)评定原则

1、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,从学生实际出发,用全面、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,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,防止片面性。

2、 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,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各科教师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,又要尊重学生自评、小组互评,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,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。

3、 评语由班主任负责,在学生个人总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写出。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、缺点和努力方向,以表扬为主。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消的,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,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,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入评语。

(四)评定方法

1、每学期学生德育基础分为75分,在此基础上,根据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寒、暑假期学习实践活动积分情况进行加减处理(新生第一学期德育基础分根据入学教育各方面表现确定)。学期品德测评总分作为品德评定重要依据。其中“优秀”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0%左右;“优良”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40%左右;“良好”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%左右;“合格”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5-10%左右;“须努力”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0-5%左右。(等级划分的具体操作可按班级实际情况调整,各班应考虑各等第的适当比例。)

2、评选市、区、校级、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等原则上在当学年品德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学生中进行。

(五)评定细则

1、加分标准

分类

具体项目

评定部门

自主管理

1

担任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少年队中队长、学生会干部或学校团委委员,按要求完成任务。

 班主任

 校团委

少先队

3-5分

2

担任学生会干事、班委干部、班级团支部少先队委员,按要求完成任务。

3

担任班级课代表、小组长或班级其他管理负责人,按要求完成任务。

任课老师班主任

1-3分

4

未担任学生干部职务,但出色完成班主任交给的班级任务。

班主任

1-2分

实践活

5

参加学校重大活动的筹备或主持,出色完成任务;或为重大活动献计献策,并被采纳。

校团委

德育处

社区

3-5分

6

参加区、校组织的公益活动、志愿者活动,街道或社区公益活动、志愿者活动等,出色完成任务。

1-3分

7

参加军训、国防教育活动、综合实践和素质教育活动等课程性实践活动,表现良好。(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作相应处理并扣分)

德育处

教导处

1—3分

8

参加学生社团活动,表现出色。

校团委

少先队

1—3分

乐于探究

9

参加国家级学科、艺术、体育等比赛获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;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(主力成员)。

教导处

德育处

8-10分

10

参加市学科、艺术、体育等比赛获个人奖或团体主力成员。

5-7分

11

参加区学科、艺术、体育等比赛获个人奖或团体奖主力成员。

3-5分

12

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。

3分

13

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二等奖

2分

14

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三等奖

1分

学业进步

15

期中或期末考试全科总分列年级前5名

3-5

16

期中或期末考试单科获年级第1名

2分

17

期中或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明显进步(以教导处公开表扬为主要参考)

1分

18

班级月考核获得“优秀”。

1分

其它

19

好人好事,经德育处认定的。

1-2分

20

社区各项活动表现突出,受到社区表扬。

德育处

社区

1-3分

21

班级自主评价。

班主任

≤2分

2、扣分标准

分类

序号

具体项目

评定

部门

国家意识

1

升旗仪式等大型活动迟到、未按规定穿校服。

德育处

值日组

1分

2

升旗仪式、广播操时私自交谈或做小动作,影响队伍整齐。

1分

遵规守纪

3

无故不参加课间锻炼。

班主任

值日组

德育处

 

1分

4

无故不做眼保健操,看书或做其它事情。

1分

5

上学经常迟到。

1分

6

旷课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。(事假须事先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请假并有家长签字;病假须有病历证明。)

1-2分

7

受全校公开批评告诫、签订处分前处分。

1-2分

8

受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。

2-3分

9

受记过处分

4分

10

受留校查看处分

5分

学业态度

11

上课违反课堂纪律。(吃东西,无理中断老师讲课,影响他人学习,使用手机,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未经老师同意擅自调动座位、离开座位或教室,拒绝学习等。)

任课教师

行政值日

 


12

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无故缺交作业。

0.5—1分

13

考试作弊。

教导处

德育处

2-4分

行为

14

教学楼内玩各种球类。

行政值日

1分

15

随地乱扔杂物、纸屑。

1分

16

用餐不文明,未经允许在教室用餐或叫外卖。

1分

文明

17

破坏公共财物、教学设施和校园绿化;涂画、毁坏学校各种标语、宣传公告和墙报等。

德育处

1-3分

18

顶撞、侮辱教职员工、起哄或对教职员工有欺骗、损害言行。

1-3分

19

校内骑车,劝阻后不改正。

1分

仪表举止

20

不按规定佩戴校徽、团徽,红领巾

班主任

值日人员

1分

21

佩带成人化饰品、染发、烫发、化妆。男生留长发或无故剃光头。

1-2分

22

男生穿拖鞋、背心、赤膊等。女生穿超短衣裙等

德育处

1分

健康交际

23

男女同学行为过分亲昵,屡教不改,影响校风。

2-3分

24

夜不归宿、上网吧、酒吧、舞厅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,

 2-3分

25

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,到其他学校或场所寻衅滋事打群架,影响班风、校风。

2-5分

其它

26

班级自主评价内容

班主任

≤2分

注: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处理意见

班主任应及时提醒、教育学生遵守《品德评定办法》,并注意:

除《扣分标准》中7-10、23-25等七条重大违纪、由德育处具体处理并联系家长到校交流处分意见外,班主任还应当加强对学生其他违纪扣分累计的关注,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联系家长,共同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,认真学习。如班主任在教育个别学生方面确实遇到困难,则可以填写《学生违纪递交处理申请》报德育处。德育处将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。

 

 

  德育处

0二0年六月修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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